河南59岁医生上班期间,被连捅5刀伤人

2023/12/10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利益、立场的不同产生纠纷和矛盾。这就需要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让大家都能够遵守规则。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在当今社会,有4类人是比较公认为惹不起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和喝醉酒的人。

不是说谁怕谁、谁怕事,遇到这4种人的话,不要去争论什么,因为这很有可能是“有理讲不清”的。神志正常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还好,但是后两种人能避而远之是最好的,特别是周围没有其它人的情况下,这是一种基本的自我保护措施。

近日在网络上有人曝出这样一则消息,医院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事件,导致一名59岁的男医生被人用水果刀连刺5刀。据受伤者的儿女张女士称,自己的父亲被刺目前生命垂危,已经做了开胸手术,现在还在接受治疗。

行凶者使用的是一把长约7厘米的水果刀,当时张医生正在为病人看病,行凶者冲进办公室就是一顿刺。不敢想象59岁的高龄在连中5刀之后会是怎样的痛苦,这个年龄段的很多身体机能都在衰退,受到如此重大创伤,无疑会增加手术与康复的难度。

事件发生在新乡市下医院,当日上午的时候,刺杀导致张医生头部、脸部和背部都受到了严重创伤。据悉,医院已经出院1个月的患者,此次回来是取药的,目前不确定受伤者张医生是否是行凶者的主治医生。

发生这样不幸的事情,确实让人挺无奈的,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而对于该行凶者是否具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这是争议比较大的,还需要对伤人者作进一步的精神鉴定。

那么像张医生这样的情况,该谁来负责呢?很多人会联想到紧张的医患关系。有的患者或家属对于医生、医院具有误解,或者在患者接受医治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有的患者或者家属因情绪方面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医院的性质较为特殊,是不是普通的医患矛盾还是有很大争议的。

如果伤人者被证实确实丧失辨认或者自控能力,也就是被鉴定为精神病,那么伤人者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经过相关鉴定,伤人者的身体、心理是正常的,那么不管是不是医患矛盾,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对此张女士也是一脸茫然,自己父亲被人刺杀已成事实,但是连凶手能不能得到法律的惩治都还是一个谜。将心比心,假如我们自己或者是家人受到这样的伤害该怎么办?老表认为,张医生属于工伤,这是不容置疑的;同时需要说的是,医院作为一家专业承担该地区精神类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机构,难道就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和安检措施吗?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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