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完善医养措施,构建品质机构引领医

2021-7-24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小孩得白癜风怎么治疗 https://m-mip.39.net/nk/mipso_4580442.html

全面推进医疗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有效途径。东莞市自年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以来,充分发挥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优势,积极创新“医养结合”模式,努力满足老年群体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东莞市已初步构建机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网,为下一步实施多种模式医养结合奠定坚实基础。

(一)突出措施保障,创优健康养老发展环境。

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为全市的医养结合工作顺利推进,在政策方面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东莞市为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先后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实施医养结合试点提供强有力的措施保障。

(二)加快机构建设,高品质打造“医养结合”综合载体。

养老机构方面,近几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亿多元资助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全市31家镇街公办敬老院均达到省级敬老院建设标准。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医养结合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元;对收住东莞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给予每人每月补贴元的运营补助。

护理院方面,目前全市建成护理院8家,医院内设护理院2家,医院内设护理院2家,民营养老院内设护理院1家,民营企业申办护理院3家,共有床位张,开展医疗康复、健康养老、疾病风险预警、功能康复训练、长期照护、临终关怀等服务。截至年10月,全市已入住长者人次,目前在院人数为人。8家护理院收费标准约-10元/月。市镇两级财政整合资源打造了17个省级居家养老示范中心。

(三)加大医保力度,进一步降低医养机构医疗成本。

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医院、护理院等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每床日医疗费用,可按床日付费方式进行结算,超支不补;其床日定额标准是上年度同类型定点医疗机构的床日基本医疗费用与上年度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之积确定,尽量满足参保人的“医养结合”相关合理服务需求。

(四)创新医养合作模式,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

东莞市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三种医养结合模式:

一是“整体照料”模式。由单一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医院”。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设施。另一类是“医院办养老院”。医院增设养老病房或养老专区。

二是“联合运行”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驻点服务。

三是“支撑辐射”模式。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五)完善服务内涵,切实提升医疗护理服务水平。

目前全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有47对,由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和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年,包括老年人在内的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3%,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4.76%。年,成立了东莞市医养结合护理服务联盟,形成“医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护理服务网络,建设东莞老年疾病护理、居家护理、慢病管理等相关护理健康服务平台,协助联盟成员单位提升老年护理专业服务能力,目前正在筹备成立东莞市医养健康协会,进一步推进全市医养结合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

《新老年圈》

转载请注明:
http://www.xinhongjz.com/jsbcs/1197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 2014-2024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