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疗又有大动作新增76家医院,医
2019-2-19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苏州医疗方面又有大动作!
不仅新增76家医院,医保也有新政策
慢慢往下看,一定能让你
哈~哈~哈~
苏州的医疗资源一直不够,去医院时总是人满为患,好在终于有政策出台了!
日前,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的通知。通知称,《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而根据规划,到年,苏州将新增76家医院,还有一大波医疗机构,具体来说是这样分配的:
医院新增31家●三级医院:全市设置三级医院16所,保留现有11所,新增5所,其中工业园区1所(医院)、高新区1所(医院)、吴中区1所(医院)、相城区1所(医院)、医院1所。●二级医院:全市设置二级医院60所,保留现有34所,新增26所,其中姑苏区1所、工业园区2所、吴中区3所、相城区2所、吴江区1所、常熟市6所、张家港市5所、昆山市2所、太仓市4所。●一级医院:除乡镇卫生院外,现有的一级医院予以保留,不再新增。医院新增1家●全市设置医院(医院)12所,保留现有11所,新增1所;●加强医院的中医科建设,开展以中医特色为主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医疗服务的需求。医院新增24家全市各类医院按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所列各专科类别设置,保留现有39所,总量控制在70所以内,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张床以上的特色医院。●医院:全市设置医院2所,迁建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园区总院,保留苏州大学附属医院本部。●妇幼保健院:▲利用可调整地块资源,新建1所医院,各县级市应建设1医院;▲医院应加强儿科和妇产科建设,以满足住院分娩和儿科医疗服务需求。●医院:▲设置6所,其中保留3所,张家港市、太仓市、吴江区各新增1所。▲规划期内如不能新建的,必须在县级医院内设置独立的传染病区,保证传染病患者诊治需求。●医院:设置8所,其中保留7所,吴中区新增1所。●医院:▲设置4所,其中保留2所,新增2所。▲建成苏州市质子治疗中心,肿瘤床位张。●医院:▲设置13所,其中保留5所,新增8所。▲医院原址,建设一所张床位的三级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均应设立康复病区,基层医疗机构应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医院:▲设置10所,其中保留6所,新增4所。▲规划期内建成一所三级医院。●医院:设置5所,其中保留3所,新增2所。●医院:设置4所,其中保留3所,新增1所。●医院:设置5所,其中保留3所,新增2所。●其他医院:设置12所,现有美容、皮肤病等医院予以保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保留现有6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家乡镇卫生院。●到年城区和城关镇“以步行10~15分钟就能得到社区卫生服务”为机构设置要求,城市每个行政街道或5~10万人口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镇每5~10万人口左右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中心卫生院)●建制镇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护理机构新增20家●护理院:▲设置50所,其中保留现有34所,新增16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引导非建制镇卫生院建立护理院或开设护理病区。●医院:▲设置5所,其中保留现有1所,新增4所▲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门诊,有条件的应开设老年病区。其他医疗机构新增14家●采供血机构:保留苏州市中心血站及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吴江区分站,保留常熟单采血浆站。●急救中心:吴江区急救体系并入苏州城区网络。完善院前急救站布点和建设,急救调度实现全市联网。 ●医学检验机构:设置15所,其中保留6所,市区新增4所,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各新增1所。●集中消毒供应机构:设置7所,其中保留2所,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各新增1所。●血液透析中心、体检中心:待国家关于血液透析中心、体检中心的建设标准颁布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方便社区服务的第三方血液透析中心、体检中心。门诊部、个体诊所不新增:规划期内门诊部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域现有门诊部数量不再新增。
新增76家医院已经撩到了大家的兴奋点
但这并没有结束
无独有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苏州市财政局也下发了关于调整苏州市区年度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4月1日就开始执行
姑苏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
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其他市、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具体调整政策措施增加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金额--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提高50元,按年龄段分别确定为:●70周岁以下由元提高到1元;●70岁以上(含70周岁)由元提高到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元提高到元。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职工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职职工由3元提高至元;●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由元提高至4元。调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结付比例--非就业居民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元以内补助标准分别调整为:
●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院就医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60%标准予以补助;●在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就医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40%标准予以补助;●在区(县)级、医院就医的,按40%标准予以补助;
●医院就医的,按35%标准予以补助。
参保学生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元以内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比例调整为60%。
还!有!
★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增加“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两个病种。
★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门诊特定项目费用限价由3元提高至元(其中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费用限价元,人工晶体费用限价元)。
★家庭病床设床条件的年龄限制由年满70周岁放宽至60周岁,每一结算周期结付限额由元提高至元,其他条件和结付规定不变。
看来,苏州对医疗真的是要大力改进了啊!
看病难的日子也许真的缓解了
本文整理自城市早8点,寒山闻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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