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湘阴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
2023/12/14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0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03〕98号)文件精神,现就03年度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户籍地或居住地(需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岳阳市湘阴县行政区域内。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4.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本年度医院体检合格。教师资格证认定程序
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