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严格对待危害型精神疾病患者
2019-1-25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年7月27日下午两点二十七分我在回上财的路上又遇见了露阴癖,猥琐的姿态简直令人作呕。
上一次在同一个位置遇见同一个变态仅仅发生在一个月之前,如果说那次他还有所畏惧,借着夜色的掩盖的话,这次真的是光天化日明目张胆的骚扰过路女生。此人出没之频繁,三年来每年朋友圈都会有几十条同学因为自己的遭遇而发起自发的警示。就在上个月我遇见之后不久,我的室友在回来的路上就又遇到一次,最近骚扰情况更是愈演愈烈,他更加猖狂地高频出没。
第一次遇到的时候我是真的被吓傻了,平复心情花了很长很长时间,过了几个小时才想起来报警(也被警察建议如果下次再遇到就立刻报警才有可能抓到这个人)。所以这次我稳住心态立马报警,还拿出手机想要拍摄证据,但是他躲回了死角的缝隙里就没有成功。派出所出警速度是真的很快,警察先安慰我然后表示他们也真的很无奈。
这个变态是惯犯,每年派出所接到关于他的报案就有几十起以至于警察们都认识了这个人,也带着证人到他家进行过指认。但是调查之后发现他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对他的性骚扰行为没有约束作用,既没有法定的罪责可以对他判刑关进监狱,也无法在没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把这类人强制送进精神病院(一般情况下监护人都不会同意因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向精神病院交付费用,任由他自生自灭)。所以不仅是受害者,警察对于这种人也真的深恶痛绝还无计可施。出警的这位警察说他曾经在指认的现场对他进行的严厉的批评教育,希望他安分守己,但从现在的情况看似乎没有任何效果。警察真的既愤恨又无力,告诉我他们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加派巡逻的民警,尽量抓住现行对他进行语言威慑。
不可否认露阴癖的惯犯里肯定有部分比例患有精神疾病,很多人会说精神病人肯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如果他们的行为没有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我完全理解并同意。但是对于通过暴露隐私部位来惊吓他人使自己获得快感的惯犯,如果没有任何惩戒措施约束这类以及其他变态行为,他们的胆量只会越来越大,愈加放肆,后果也就越来越严重。所以我希望作为正常人和受害者的我们所享有的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相应的受到保护。精神病也许是他们危害他人的原罪,但是不可以成为他们为非作歹且不受管控的借口。
很遗憾我没有学习相关专业,也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给如何完善现有的法则提出建议。但是最近社会对于女性被各类性侵的现象白癜风的民间偏方兰州白癜风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