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每日5分钟记常识法律重点知识

2016-11-18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公务员考试申论行测宝典

新朋友点上方蓝字公务员考试申论行测宝典   1、,这帮人是不受刑法处罚的,对,包括杀人。

  精神病大家都知道,小孩这个没人想过吧呵呵,想想都觉得可怕。

  不过也别指望利用你家小孩去杀别人,不然你就属于了,按间接正犯处理。不罚他罚你!

  (参见《刑法》17条,及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家人犯法,你给他揪到派出所去,也算他,可以减刑的。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3、,举个例子,有一天你在湖边散步,看见有人在湖里高呼救命,这时候你只有三种选择,一是装作没看见就走开,二是向他人求救,三是不遗余力的救他。

  如果你好心递过去一根树枝,那人抓住了,你定睛一看我去这么丑,于是松手了……对不起,这人算你杀的。

  (这个原因在于作为义务,如果你不动他,你就没有作为义务,一旦你开始救他,就产生了所谓的“先前行为”,于是就要一直救下去。)

  4、被保险人是自杀的情况两年之内自杀的不予赔偿。

  所以想以自杀形式为儿女取得财产的可能同志们,记得要提前两年投保哈!

  5、你俩都死了也就算了。明明说好一起喝药,她喝了你突然反悔了……卧槽你赶紧报警救她啊!看着她唯美的倒下你就是故意杀人罪啊!

  6、不要犯!这是我国目前刑法中规定的法定刑最高的一个罪!对,高过故意杀人!所以!拜托不要驱使着你的好奇心以任何方式尝试!

  (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是三年起。绑架罪情节较轻的是5年起。具体参加《刑法》)

  7、决定的时候多考虑一下。嫁了之后能不能离真的就不是你说了算了。我国对军婚的保护真是蛮奇葩的。

  相对于一般人的“感情确已破裂”即可离婚而言,我国婚姻法对军人的婚姻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条文(参见《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即使感情破裂了,军人一方不同意,也不可以离婚。

  (“重大过错”参见《婚姻法》32条第3款。)

  8、,我国认为属于“附条件赠与”。

  简而言之,给了一堆彩礼后她居然没嫁给你,你就有权要回来哈!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二》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9、,众所周知的是“共同共有制”,众所周不知的是,除此之外夫妻间可以约定使用“个人财产制”,或者“部分财产个人制”。

  真的,如果你爱人有什么不良嗜好极度败家的话,就别跟他玩共同共有了,日子总还是要过的。

  (参见《婚姻法》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0、,离婚分割时按支付比例划分。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7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1、婚后登记在你名下的就是你的,登记在你爱人名下以及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都归共同所有。

  哈哈,干脆让妈妈买房登记到爱人名下好了,显得我超爱ta有木有,最后还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简直财产和人情两面赚~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2、夫妻在谁的名下,如果离婚后协议不成,一般会判归登记人所有,然后给予另一方补偿。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北京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比较好
北京最有名的治疗白癜风医院

转载请注明:
http://www.xinhongjz.com/jsbys/127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 2014-2024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