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就应该石破天惊

2017-6-8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虽然新书《青春散场,你若还在》这几天就要上市了,但出版社又催着我赶紧整理下一本书的资料。

整理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我过去写过那么多关于爱情的故事。

这些故事并不是惊天动地,或者山无棱天地合的那种故事。它们的场景可能是琐碎的,甚至是平淡无奇的,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

情感浓烈。

我是个相信爱情的人。

我也相信很多人说的,真正的爱情总是孕育于波澜不惊的日常中的。

可是我却认为,

不管在旁人看来是多么乏善可陈的一段爱情,而身处其中的两人,必定是在经历着一场外人未必会知晓的惊涛骇浪。

爱情,本来就是一种极其强烈的感情。

强烈到,在相爱的那一瞬间就开始爆炸似的喷涌能量,强烈到往往需要花很久很久的时间去消化。

这个很久很久的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一生。

宝格丽最近推出了新款订婚钻戒,名叫“遇见·爱”。

这款婚戒在我看来,其有趣之处在于,只是用设计,就说明了爱情的过程:

它以简洁造型和纯净材质讲述了一段从相遇擦出的第一缕火花,到最终浪漫携手的爱情故事。

两条别致的弧形铂金曲线缠绵盘绕,最终合而为一,热情相拥,盘旋至顶点处的璀璨钻石,代表着步入爱情之旅的圆满殿堂。

中央完美切割的钻石代表爱情最终的亲密联结,从0.2克拉到1.5克拉不等的钻石闪耀分明,见证着爱人灵魂合二为一的浪漫过程。

宝格丽还特意为这枚戒指拍摄了三组微电影,分别是:

酒店篇

绘画篇

钢琴篇

这三个场景都算得上日常,男女主人公的邂逅亦是不经意的遇见,可是谁能感受到他们在目光交汇的一刹那,爱情的能量来得突如其然。

电光石火。

石破天惊。

这当然触动了我感怀爱情的小心思。

于是也就整理出了一些关于爱情的文字。

不是为了证明爱情的独特性,

而是为了陈述爱情的共通性。

医学的爱情

之前有一个医学系的高材生告诉我,从医学的角度上来说,爱情这种东西其实是激素在起作用。

掌管爱情的,是一种叫做多巴胺的物质。而决定你是否想结婚的,则是另一种叫内啡肽的物质。

也就是说,当你大脑内的这两种激素开始分泌,并且浓度越来越高时,你很可能就会爱昏头,上错床,甚至会稀里糊涂地把大颗钻戒戴到别人的手指上。

这样一来,原本被无数风花雪月的作家,花了几千年时间去歌颂咏唱的爱情,瞬间就失去了浪漫的气息,变得一点都不神秘,一点都不美好,一点都不让人为之痴迷沉沦了。

有些事情,说太明白,就不美了。

科学是一切美好事物的粉碎机,人类越进步,世界就越无聊。

所以年的灾难,大概是上帝看不惯人类竟然把自己搞得如此乏味,而发的一场大脾气吧?

可是呢,我倒并不反感将爱情原理解释得太清楚的做法。

急病得投医,下药需对症。在搞清我为什么会对一些人产生莫名好感的原因之后,我至少能做到,当人家冷口冷面地将我甩开时,赶紧想办法遏制多巴胺的分泌,让自己不要陷入沉闷的悲伤。

查询google的结果告诉我,氯丙嗪、奋乃静、三氯拉嗪都具有可以抑制多巴胺的功能。

但是它们的共同副作用,就是毒性很大。

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

为爱轻生、殉情、舍命的自古以来比比皆是,冒着中毒的危险来割断情伤,这个交易很公平。

只不过啊,我并不觉得这应当成为相爱的人们的治疗处方——

倘若逼真正相爱的人分开,大概得让他们服用氯丙嗪过量直到死亡。

火锅

很多人都觉得火锅很好吃,尤其是看起来红辣红辣的四川火锅。

热腾腾的那么一大锅,把所有爱吃的东西都下到汤里去煮,捞起来就着调料,或者干脆什么也不蘸,顾不得烫得嘴皮几乎起泡,就那么心急地嚼着咽着,筷子已经开始物色下一波要进攻的对象,辣度能不能忍受那也是待会才有时间分心打理的琐事。

冬天里来上这么一锅,确实足够暖和。

然而在很多中国人眼中看起来无比美味的四川火锅,在外国人眼里,却全然不是诱人的光景。

鸭的血块,猪的大肠,牛的眼睛,羊的睾丸,鸡的双脚,鱼的肝脏??还有一大堆看起来就充满惊悚气息的菜品,被沸腾着的红汤吞噬,不时地冒着热气浮浮沉沉,多少有点叫不知情的人感到后怕。

外国人常常一见四川火锅就脸色惨白,他们管这中国人的美味,叫做,地狱。

似乎爱情也正是如此。

谁爱上了谁,就这陷入热恋的二人来说,毫无疑问是甜蜜又缱绻的好事。

但是在喜欢着这二人的其他人眼中,这份感情还存在着被多方嫉妒的可能性。

有古语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然而在酸葡萄被证明具有丰富维生素和花青素的现在,更适合的说法,应该改成,吃不到火锅就说火锅是地狱。

相爱的人们,就像是在煮属于他俩的火锅。

火旺,汤沸,几乎迫不及待要把冻豆腐和百叶结往锅里下。

可是呢,在每一对爱侣正式地打算享用这顿美餐之前,是不是也应该抽几分时间来冥想:

不是为了感谢主赐予我们食物,而是要沉思一下有多少人为了我们,正在油滚汤沸。

古老的故事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男生对女生说,我希望你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除我以外的人。倘若许多年后,你已经倦了别人,也烦了别人,打算静下来好好过完余生的时候,我就会来找你,陪你走到最后。

女生答应了,她怀着勇气与希望,去跟一个又一个邂逅的人,相知,相恋,相爱。

然而爱情的保鲜期总是太短,人们来了又走,感情聚了又散。

等到女生白发苍苍的时候,她的身边已然没有任何人的气息温度。

那个男生果然守约来到了她的病榻前,用干瘪的手,去牵她瘦小的手。

他问,你有什么想说的?

她回答,最终有你回来我身边,是最完美的结局。

他又问,你想要走了吗?

她点点头,没有再留下任何言语,带着满足的表情离开人间。

爱情的最高境界,不是我为你去死,而是我替你送葬。

多么像童话的一个故事,对不对?

但是,我却愿意相信呢。

因为,这据说是我祖母的祖母的故事。

同床不过夜

我曾有一个要好的女性朋友,她死也不肯跟男生过夜。

她很漂亮,也很有灵性,很讨男生喜欢,她不像浪荡女那样高调地在感情世界里狩猎,但默默地却也在不断更换着身边的男人。

她会很乐意接受男生们的约会邀请,要么去看电影,要么去高级餐厅,要么在夜店里喝得很HIGH,然后不动声色地在下一次出去的时候,跟在夜店里找她搭讪的别的男生约会。

倘若对方的条件很好,一切都很让她满意,她也会欣然将对方的欲望看在眼里,找个时间,去对方家里,或者让对方来自己家里,或者干脆就在外面开了房,很享受过程地去亲热。

即使如此,她也绝对不跟对方过夜。哪怕耽搁到再晚,她也会匆匆洗漱完毕,穿回衣服,找个借口,从对方身边逃离。

我问过她为什么,明明某一个让她全程都很愉悦的男人,是她最容易心动的类型。

她就会有些无奈地耸耸肩,轻声对我说:

你能想象早上双方睁眼看对方时的尴尬吗?

刚睡醒的时候,其实是很可怕的:

头发乱糟糟,眼袋两倍大,气色不好,有起床气,嘴角可能会有口水,眼角大概还有眼屎,睡觉时倘若不太优雅地打过呼噜仰过八叉,再怎么在平时精心雕琢外表,在这一时刻都会倾然崩溃成让人眉头紧皱的视觉残渣。

白雪公主也好,白马王子也好,他们的美好故事,总是敌不过起床时喷薄而出的口气,来得杀伤力巨大。

所以我曾经怀疑过,

吻醒睡美人的那位王子,他是不是患有严重的嗅觉失灵。

那么多年积累下来的口气,一开腔不熏倒几头野猪就已经是万幸了。

看来想要跟一个陌生人,甚至于是已经对彼此有了一定认知的人,同睡过夜,是一件极其考验勇气的事情。

那位女朋友的观点很是坚决,也多多少少影响了我的思维逻辑:

跟你过夜,意味着我打算把最毫无防备的自己,暴露给你知道。还要在清晨睁眼起床的时刻,邋遢地跟你说“早安”,然后等着在你的回应态度中,把尴尬的气氛慢慢消磨掉。

那位女朋友一再跟我声明:做爱也许代表的是“我喜欢你”,但是过夜却只适合在表现“我爱你”的前提下去进行——换言之,不要让自己暴露得太过彻底,做女神也好,做荡妇也好,都好过于做一个无法躲藏的黄脸婆。

看着她游刃有余地在不同的优质男人间周旋穿梭,我几乎要为她的爱情观好好地鼓一通掌了。

几年后,我再见到这位女朋友的时候,她已经嫁做人妇。

对方并不出色,普通的公务员,条件比她以往交往过的任何一任都显得逊色。

我赶紧将她的爱情观翻出来,与她现在截然不同的生活状态一一比照。

她甚至连听都懒得听,就那么敷衍仓促地将她当年的论点全推翻:

我故作完美的时候,这个男人连理都懒得理我;有一次我喝醉被他背回家照顾,他却在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对我说,没有矜持的我很可爱——这样的男人,我干嘛不嫁?!

中国人老爱说些太过煽情的话,比如什么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花上一百年时间,才能修到与你相拥而眠的机会,

若真是用心珍惜的人,又怎会在意起床那一刻的面目全非?

嗯,还好我床头上备有薄荷糖。

我在写这些爱情故事的时候,内心里都是温暖的。

爱情是美好的事,无论围绕着爱情的前因后果会孕育出多少人间悲喜,但是爱情的整个过程,都会让人由衷觉得幸福。

所以,

我从不认为世上真的存在清淡如水的爱情。

因为爱情本身的温度已经足够炽烈。

——真要比作水的话,那也应该是沸腾的滚水,未得片刻静谧才是。

点击“阅读原文”,你就可以看到关于这枚美好婚戒的一切,更可以感受到关于爱情中那股炙热的温度。

我会感动的一句话是:终于等到你。

这说明,爱情即便姗姗来迟,但依然会来。

我会喜悦的一句话是:我们结婚吧。

这表示,爱情的归宿是要让两个人的生活从此归一,而新的开始则是此刻展开。

多美好。

博主没办法送婚戒给大家啊……

但也还是可以送点宝格丽的小礼物给相信爱情的人。

我会送出宝格丽的JasminNoir香水,让美好的气氛总是围绕在你们身边。

想要的话,快告诉我,你最期待怎样的爱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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