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0岁女童被害法院判赔128万,只能
2022-12-12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中医治疗白癜风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25820796848674143&wfr=spider&for=pc
问法网小编获悉,8月10日,澎湃新闻从受害女孩小淇母亲和代理律师处获悉,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小淇案作出民事诉讼判决,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元。
问法网律师认为,在目前法律制度下,只能如此。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杀害同小区居民10岁女孩小淇,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蔡某某因为没有满十四周岁,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制度的缺陷,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只能如此。
问法网律师认为,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可以引入恶意年龄补足制度。有的网友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把十四岁的刑事责任年龄改为十二岁的刑事责年龄,甚至更低。但是这种做法治标不治本。刑事责任年龄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拟制,其并不是说这个年龄以下的人不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而是法律将其拟制为不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无论如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都会有漏网之鱼,并且刑事责任年龄不会降得太低。既然成年人可以因为精神病而出罪,那么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也可以因为特别的事项而入罪,只有提高这个事项的审批权就行了,如由最高院审核。这样既可以保护未成年的权益,有能够应对日益增长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
法律只能如此,希望10岁女孩小淇在天堂得到安息,希望小淇的父母能够早日拿到赔偿款,走出这段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