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被公交溅一身水,女子将司机直接割喉,
2025/2/27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北京治疗白癜风一般多少钱 https://yiyuan.99.com.cn/bjzkbdfyy/bdfzz/281241.html#法度人间#
前段时间一则视频在网络上疯狂流传,一名看起来平易近人的女子笑嘻嘻地上了公交车。
随后二话不说,掏出刀子就朝着司机来了一刀,司机被割喉,鲜血喷溅当场。
之后该女子更是趁乱跑进了人群,逃匿的身法也快的离奇。人人都传这是一场暗杀,却没有人知道这血腥场面背后的真相。
而这则视频在网络上也引起了人们的巨大恐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名女子和这个司机是有什么私人恩怨?还是说这个女子就是无差别的杀人报复社会?
且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今天的这个案件。
夺命一刀李师傅是深圳的一条路线的公交司机,每天就干着两点一线的单调的工作。
但是今天出门的时候,李师傅总感觉心里面有些慌张,就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一路上,这种不祥的预感都萦绕在李师傅心头,导致他开车都没有办法集中精神。
没想到,也就是这一点分神,差点成为了李师傅的催命符。
由于昨天晚上下了大雨,第二天早上路面就有些积水。
李师傅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没有注意,就将路两边的积水溅起了,溅在了一些路人的身上,当时李师傅并没有太注意。
而当李师傅驾驶公交车第二次经过这个路口的公交车站时,有一个身穿黑白条纹衣服的女子出现在了站台。
只见她神色慌张,在公交车还没有停稳的时候她就突然窜到了车的正前面。
李师傅连忙踩了刹车,车内的乘客因此叫叫嚷嚷,而这名女子却脸色沉的像结了一层冰霜,眼神恶狠狠的瞪着李师傅。
“大白天见鬼了不是”,李师傅心里想。
李师傅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有点不想让这个女子上车。
但是这个女子身材娇小,动作十分灵活,挥开人群一下子就冲到了车上。
还没有等李师傅反应过来,这个女子就站到了李师傅的面前,露出了一口阴森的白牙,嘻嘻笑着。
李师傅后背发凉,一滴冷汗沿着他的脸庞,滴在了他胸前的衣服上。霎时间,只见该女子突然拔出一把小刀,朝着李师傅的喉咙就割了下去。
顿时鲜血如水柱般喷涌了出来,而这名女子在割了李师傅的喉咙之后,竟然还哈哈大笑起来。
“让你们看不起我!让你们到欺负我!都给我去死吧!哈哈哈哈!”
周围的乘客都被骇得不行,连忙拨打报警电话以及急救电话,而这名女子也带着满手的鲜血,趁着人群的混乱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极限追捕这是暗杀吗?
警察接到报案之后,连忙调取附近的监控,对这名在逃女子进行抓捕。
但是该女子对附近的条件似乎十分的熟悉,并且极其善于隐藏和躲避,这给警察办案增加了难度。
所以警察们不得不乔装打扮,混入她所住的居民楼里潜伏隐藏着,想来个守株待兔。
警察们在这附近蹲守一天,才捕获到了该女子的一点踪迹。
但是该女子就像是一只惊弓之鸟,有一点动静就会立刻害怕的躲起来,此刻她慌慌张张的样子,一点也不像白天才割了别人的喉之后那副淡定从容的模样。
心虚的样子一眼就可以看出干了坏事,和之前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站着不许动,我们是警察,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
这时几名警察也冲了上去,把她包围了起来,本来以为这下抓捕该女子是胜券在握的事情,结果没想到这名女子身形十分的灵活,一下子便从一个空隙钻了出去。
警察一路追捕她追到了一个饭店,她一眨眼就窜进了人多的地方,左张右望的仿佛是在寻找什么人。
还好这个时候在这里吃饭的都是一些身强力壮的大汉们,一下子就配合警察把这个女子给抓住了。
这名女子被抓之后,跪在地上又哭又求饶,完全看不出是杀人如杀鸡一样的割喉凶手。
微笑割喉该女子被控制之后,审讯之时,已经冷静下来,又变回了之前那个淡定杀人的样子。
面对讯问,她淡定又嚣张至极。
“我割了他的喉又怎么了?是他先欺负的我,所有人都喜欢欺负我。”话没说完,她却又离奇地哭了起来,仿佛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那个受害者。
而警察们也感到非常意外,因为经过调查,他们发现该女子和这名司机没有任何关系,双方也没有任何往来,根本不存在暗杀、情杀、仇杀的可能性。
更别提“欺负她”这一说了?难道这其间还有什么隐情不成?
情绪终于被安抚下来的女子,此刻既没有哭也没有笑了,仿佛现在才像一个正常人的样子。
恢复了正常的她才将事情的真相给缓缓道来。
众人听了事情的起因经过之后,一时之间都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反应,纷纷觉得非常的无语。
精神分裂该女子姓刘,就是一名普通的打工人。
家里面的条件十分的困难,父母身体都不好,而她前段时间又刚失业,这无疑就是雪上加霜。
正所谓,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只缠苦命人。
她最近一直在找工作,事发当天她一大早就起来收拾自己准备去面试,充满了信心想要拿下这份工作。
可是没想到一辆公交车过去之时,将路边的积水全部溅在了她的身上,将她的妆容和衣服全部都弄脏了。
她精心准备面试用的全部都搞砸了。
这个时候想起了平日里遭受到的生活的委屈,以及前同事的欺负和公司的压榨。
还有这段时间找工作受到的无形的欺辱和碰壁,一时之间,无数个声音涌上她的头脑。
“他就是故意的!”
“这些人都是恶人,都是欺负你的人,都该去死!”
“杀了他!杀了他!”
就像是脑子里面有人在引导自己,在下一次李师傅经过该路口时,刘某便将准备好的小刀揣在身上冲了上去。
听完对刘某的审讯,警方也怀疑刘某是否患了精神疾病,亦或者是这全部都是她装的,想用这个方法来躲避法律的制裁?
医院的检查也证实了刘某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面对这样的情况,她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承担全部责任。
幸好刘师傅最后侥幸活了下来,而在听闻了该女子的遭遇后,他甚至还觉得小姑娘生活也不容易,还想请法律留下情,也算是大好人一个了。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刘某的杀人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她又是否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一、刘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刘某确实是实施了杀人行为,而根据刑法规定,杀人行为是指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使他人生命发生非自然终结的犯罪。
是要受到刑法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制裁的。
那为什么刘某却不构成犯罪呢?
这与刑法学理上的犯罪构成说有关系,现存的实务理论认为,构成刑事犯罪,需要做到两阶层统一,即主观上和客观上的统一。
此理论要求,犯罪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者是过失,且不具备主观责任阻却事由。
同时,犯罪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危害行为,且不具备客观违法阻却事由。
所谓的主观责任阻却事由,一般是指犯罪人的年龄,精神状况和期待可能性等达不到刑事犯罪所要求的条件。
这种情况下,犯罪人通常会被判定不负刑事责任。
而客观违法阻却事由,则指的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同意等情形。
那么,什么样的年龄要求和精神状态要求才是刑法要惩罚的呢?
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为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人,而14到16岁的话,则只对八种法定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12到14岁的话要求更严格,只能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情节严重且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的犯罪人才会承担责任。
而对于精神病刑法规定,完全不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属于是完全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种人犯了罪,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间歇性的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在其发病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刘某属于是哪种情况呢?
首先,刘某的年龄已经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但刘某的精神状态却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
而从其在公交车上众目睽睽之下,当众割喉司机的行为看,其当时确实是属于发病状态的。
所以,刘某虽然对司机成立故意杀人,但在刑法上却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具有主观责任阻却事由。
所以,最后刘某的判决是不负刑事责任。
有网友问了,那精神病杀人也太爽了吧?光杀不负责,那以后随便一个人出去杀了人都可以说自己是精神病呀!
网友想多了,因为根据刑法规定,是不是精神病,在主张免责的时候都会进行精神病的司法鉴定。
该鉴定有着一套严格的标准和流程体系,所以普通人应该是没有能力逃得过专业机构的鉴定的。
反之,如果有人想通过虚构自己是精神病这样的方式逃脱法律制裁,此行为一旦被揭发,他面临的将会是更重的处罚。
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
二、刘某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刘某虽然不用再承担刑事上的责任,但是平白无故的伤了人总还是要付出点代价的。
而这个责任,我们将它归之为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益的,构成民事侵权。
而被侵权人可基于侵权事实向侵权人主张相对应的赔偿,其中,赔偿的范围包括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精神赔偿等费用。
而若是严重的侵权事故,最终导致被侵权人死亡,重伤或者是残疾的话,则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以表慰藉。
本案中,刘某仅因为司机师傅溅了她一身水,就精神病发作冲上车子将司机给割喉,这无疑是严重性的身体侵权行为。而司机则可以基于该事实向刘某主张侵权赔偿。
又有网友问了,刘某都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了,那他也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呀。
法院判决他承担民事责任,他不能独立承担,那该怎么办呢?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造成他人若是的,尤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自己的独立财产的,则可用该笔财产支付相应赔偿,该笔财产不足以偿清的,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
所以不用担心刘某的钱不够,或者是刘某不能承担责任,因为其背后还有其家庭。
只是这样一来就又要苦了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了。
好在师傅是一个心善的人,他请求法律手下留情,想必双方事后通过协商也能够确定下来一个较为合理的赔偿数额,不至于让刘某家中更为窘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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