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市精神病院关于疫情防控
2020-10-10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好!
当前境外和国内部分城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疫工作总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住院及陪护须知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医院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为避免交叉感染,医院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候诊时请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接受新冠肺炎流行病史的询问。
二、门诊继续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诊疗和现场挂号分时段诊疗,就医患者必须携带好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等)、电话号码,就诊时一人一诊室,允许1名陪同人员进入。
三、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可直接到医院就诊。
四、疫情期间谢绝探视,如确有需要,我院实行预约探视。需要来院探视住院患者的家属必须提前与科室进行预约,每次仅限1人探视,凭门卫领取的探视卡进入住院楼,探视结束把卡交还门卫。
五、凡需要住院的患者继续实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血常规及肺CT检查,并提供生活轨迹相关证明。相关条件符合后方能入院。
六、新入院的患者,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陪护人员的,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血常规及胸部CT检查(费用自理),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陪护,建议提早联系选定陪护人员,提前完成核酸抗体等采样检测。
七、高、中风险地区来我市人员,不能做为陪护人员。
八、陪护人员必须无发热,无急性呼吸道症状等传染性疾病,并提供健康绿码。陪护人员要求固定,凭陪护证陪护,陪护期间,陪护人员不能出病区,谢绝探视,禁止乱串病房、扎堆聚集,做好防护,听从医护人员安排。
九、患者及家属如有蓄意隐瞒外出史或隔离不满14天,导致疫情传播者,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为了确保您及家属的安全,希望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若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医院
宁波市精神病院
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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