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将获出版物总发行权
2016-4-20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民企将获出版物总发行权
出版总署近日公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将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行,届时具有一定资历的民营企业将可和国有企业一样,申请出版物的国内总发行权及批发权,以往把民营企业称为“2渠道”的说法将不复存在。而对外资和合资企业,要想申请出版物国内批发权,则要等到2004年12月。 根据1999全国最好的白癜风医院年11月颁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只有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出版发行公司才能申请出版物的国内总发行权和批发权。而9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规定则取消了对企业所有制的限制。但是,申请企业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经营场所面积也必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民营资本从此取得了与国有资本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 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司长刘波称,出版总署1999年11月22日颁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中的许多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出版业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1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出版物市场分销作出了一些许诺;中办下发16号和17号文件,对出版物发行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而暂行规定中的许多市场准入条款和有关审批程序与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和精神相抵触,因此必须对其加以修订。2是出版物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如连锁经营的发展问题等,必须加以规范和总结,并在相应的法规条款中体现,因此必须进行相应的条款补充和完善。3是出版总署升格后,职能有所调剂,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的任务更加沉重,需要相应的法规支持,因此,原规定需要加以修改。刘波强调,新规定的制定原则是同等准入,减少限制;强化监管,推动发展。目标是通过吸引更多的优秀资产和负的经营主体参与出版物市场的竞争,发展出版物发行产业,提高其国际竞争能力。 据广东省出版局工作人员介绍,9月1日该局将正式接受民营企业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和批发业务的申请。他认为,新规定的出台将可以吸引更多大型的民营资本进入出版物发行领域,促使比较完善的书报刊代理制的构成,促使一批民营发行企业做大做强,增进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就人们所关注的外资和合资企业进入书报刊分销领域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今年5月1日实行的《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并没有允许外商和合资企业从事总发治疗白癜风最佳方法行业务;外商和合资企业从事书报刊批发业务的规定,要等到明年12月才实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外资企业进入我省出版物发行业。而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音像出版物的出版更没有对外资开放。
来自《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