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赠房望儿子照顾精神病女儿,儿子反悔老

2021-8-14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北京治疗白癜风一共需要多少钱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tsyl_bjzkbdfyy/

近日,80多岁的钟大伯带着老伴和小女儿来文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请求帮助。钟大伯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小女儿20多岁时得了间歇性精神病,之后就没了工作一直在家(未有婚事),其和老伴照顾至今。早些年,街道拆迁钟大伯分到了两套房子,考虑到自己和老伴终究要老去,于是和自己儿子协商,将两套房过户给儿子,自己和老伴、小女儿住在其中一套房,儿子要照顾小女儿后半生(医疗费、提供房屋居住等事宜),儿子同意了请求,各方也签订了协议。

几年后,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小女儿不仅精神疾病没有好转,生理疾病也不断缠身,就在此时,儿子提出不想再继续照顾妹妹,现住的房屋准备出租,让妹妹自己去找住处。听到消息后的钟大伯心急如焚,认为当初签订协议,要求儿子对患病的小女儿终身照顾是用房子做代价,现在儿子反悔了,其中一套房子的一半应该归小女儿。钟大伯抱着这个想法与其儿子交涉多次,希望儿子不要赶小女儿,但儿子不理会,于是钟大伯来寻求帮助。

(图源于网络)

那么兄长是否有责任扶养妹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小女儿已经成人,其兄长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但是其小女儿作为精神残疾人员,通常被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显然第三款其他近亲属与双方协议存在关联,钟大伯用房产换来儿子对女儿的照顾,实际就是让儿子在其和老伴百年后做小女儿的监护人,儿子也同意了。为此,其儿子不遵守协议约定,应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小女儿支付必要生活费用,还要保障小女儿的居住权。工作人员也劝导小女儿在有生活费给予的条件下可以选择意定监护人或者入住专门的养老院来减轻家庭压力,通过工作人员的法理解释和心里疏导,钟大伯缓和了心情,决定再次与儿子进行协商。

案例中,钟大伯与老伴用毕生精力去照顾小女儿,但因分房导致了不愉快的家庭纠纷。工作人员一方面,从实际出发让钟大伯认识房产已过户,无法支配的局面;另一方面,告诉钟大伯的儿子不能白拿房子,应遵守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钟大伯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来源:文新司法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
http://www.xinhongjz.com/jsbhl/1221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 2014-2024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