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司法鉴定人准入扩项
2025/6/10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上海市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测试办法》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本市司法鉴定人员准入(扩项)考核及鉴定机构准入(扩项)评审工作:
(一)报名条件
1.申请准入(扩项)的鉴定机构,应满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评审细则》中对各专业领域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
2.申请准入(扩项)的人员,应满足《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司法部《评审细则》中各执业专业领域规定的人员专业要求(学历、职称、资质及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3.新准入人员不得跨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报名;执业专业领域报名不得超过3个;法医类和物证类(不含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的分领域及项目不超过5个,声像资料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的分领域及项目不超过3个。现有鉴定人扩项报名不得跨原有的类别,执业专业领域总数不得超过3个。
(二)报名类别
根据意向统计,拟开展以下类别测试:(1)法医病理、(2)法医临床、(3)法医物证、(4)法医毒物、(5)法医精神病、(6)文书鉴定、(7)痕迹鉴定、(8)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9)录音鉴定、(10)图像鉴定、(11)电子数据鉴定。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下载并按自身实际填写《司法鉴定人准入(扩项)考核报名表》(附件1)。
2.报名机构下载并按自身实际填写《司法鉴定机构准入(扩项)申请表》(附件2)。
3.报名表及附件材料以机构为单位提交至机构注册地所属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审核材料后将相关报名表和统计表快递至市司法鉴定协会。(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6号F座10楼,王老师收,)
(四)报名要求
1.机构负责人应对报名表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在上交的《司法鉴定人准入(扩项)考核报名表》(附件1)或《司法鉴定机构准入(扩项)申请表》(附件2)上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报名表中涉及材料附件均交各区局。
2.区司法局严格审核人员和机构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日期为年10月10日。
(五)考核时间
1.鉴定人准入考核拟安排在年11月初,准入(扩项)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务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准入考核后,12月安排人员和机构评审,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准入(扩项)评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吴老师
徐汇区:李老师
长宁区:陈老师
普陀区:王老师-
静安区:周老师
虹口区:周老师
杨浦区:张老师
黄浦区:吴老师-
闵行区:朱老师
宝山区:石老师
嘉定区:陈老师
金山区:王老师、薛老师
松江区:吴老师
青浦区:张老师
奉贤区:顾老师
崇明区:黄老师
市司法鉴定协会:王老师
附件1:司法鉴定人准入(扩项)考核报名表
附件2:司法鉴定机构准入(扩项)申请表
附件3:报名统计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年9月14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年司法鉴定人准入(扩项)考核及鉴定机构准入(扩项)评审工作的通知》